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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关系之二 育 人 (管理) 学(理,下属自理为主体) ※ 管是教的变形,理是学的延伸。“教学合一”为育人。所以管与理 合一是育人。 管理的实质是育人。 显然,教育并非整体事物,育人才是整体的客观事物。教育只是构成育人的一个要素,一个组成部分,“教学合一”才是整体的育人事物。而管是教的变形,理是学的延伸,因此,管理也是“上司主管下属的自理”,即管与理合一而成的整体的客观事物。但是,人类文明社会即阶级社会以来,统治阶级的对象化管理破坏了“合一性”,把管人与管物等同起来了。这虽不合乎管理的科学逻辑,但却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历史规律制约着管理规律。 逻辑是什么?逻辑是客观规律在人脑中的反映。在客观世界里,存在着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种类繁多的客观事物有规律地构成一定的逻辑体系。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虽然都是人所从事的活动的领域,但其所反映的对象——客观世界(自然界、人类社会),却都是客观事物,都是合乎规律地存在于宇宙大和谐逻辑系统之中。人只有认识、驾驭、利用他的责任和义务,却没有自造“逻辑”的权力。人造“逻辑”是反自然、违背规律的事,必然自受惩罚。今天,自然科学高速发展,社会科学却萎缩不前,人被机器同化的现象就是证明——但这种“证明”却是常人难以看见的。因为这要表现为后果;而人只能看见科技的现实发展却看不见本应更大发展的问题! 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都是人们使用频率极高影响重大的概念。遵从科学,还得请逻辑科学来上课:“概念是反映认识对象的本质属性的一种思维形式。”“概念的内容是客观的,是在实践中对客观对象的反映。”“概念间的并列关系是指同一属概念下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钟概念之间的关系。”“科学”是属概念,其下的“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才是两个同级并列的种概念。因此,作为“种概念”的“社会科学”怎能与作为属概念的“科学 …… 下一页>> 分页:[1] [2] [3] 作者:shu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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