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首页>>创业指南>>综合研究
激励机制与经营者持股 占15%,价值体现不明显的几乎占了一半。这个统计结果反映出企业家和骨干人员的薪酬与经营业绩的关联度不大。 从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券报此次的调查结果看,国内上市公司有80%以上希望引进经营者持股计划。而且目前有较高薪酬水平的上市公司仍然希望能够实施经营者持股计划。这些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和董秘认为,实施经营者持股是实现企业家价值,激励和约束人才的有效手段,同时,也可以减轻高薪政策的现金压力。 近期,《中国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持股及薪酬状况综合研究报告暨中国企业股权激励状况综述(2001年)》通过对国内1094家公司总体考察,发现我国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持股状况与薪酬存在以下特点: u 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报酬水平差异比去年缩小,但总体水平仍偏低 u 经营者持股市值和年薪报酬水平的行业、地域差异明显 u 持股的董事长、总经理较少,持股市值存在显著的行业、地域差异 u 报酬结构不合理,形式不具有灵活性,股权激励力度不足 纵观中国股权激励的现状,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存在以下十大难点: 1. 股份来源问题:即给予经营者的股份或期权所对应的股份从何而来,在中国现行的《公司法》下,只有定向扩股和大股东转让两种来源,对于国有上市公司而言,难的是这些来源均需要有关监管部门批准,手续复杂而尚未完全市场化。 2. 绩效考核问题:在股权分配的过程中,因科学的对经营者、技术、业务等各方面的人员和岗位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公平、公正,这对许多企业的财务、人事管理均提出了挑战。 3. 量化历史的企业家价值与贡献问题:由于过去的20年改革开放过程中,大多数创业型国企没有考虑创业者的价值贡献,从而产生了“59岁现象”等令人遗憾的问题,所以当前涉及和实施经营者持股制度的过程中,因对此问题有正面的回答,而不能回避。 4. 关于股权激励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关键要一方面把握认识和操作上的“度”,另一方面要利用法规、组织、舆论、员工等所种角度进行监督,并发挥中介机构公平、公正的特点,利用制度防止流失问题。 5. 关于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时出资人缺位问题:急需明确不同层次的企业在实施经营者持股计划时所必备的法律程序(包括董事会、股东会表决和政府审批、备案制度),从而部分明确出资人和授权审批机关。 6. 关于固有企业经理人市场不健全:应尽快完善国有企业经理人市场化聘用机制 …… 下一页>> 分页:[1] [2] [3] [4] [5] [6] 作者:天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