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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程序中的主要手续 意见陈述书,申请人 同意审查员意见,进行申辩时使用意见陈述书。 3.缴纳申请维持费 这项手续只有发明专利申请需要办理。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二的尚未被批准的,从第三年度起申请人应当按年度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第一次申请维持费应当在第三年度开始的第一个月内缴纳,以后各年度的申请维持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人预缴。 年度是以申请日为起点计算的。例如:某件申请的申请日为1988.5.12,则从1988.5.12为第一年度,从1989.5.12~1989.5.12为第二年度,从1990.5.12~1991.5.12为第三年度,以此类推。若该申请到1990.5.12尚未被批准,则从第三年度起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第一次缴纳申请维持费日期为1990.5.12~6.12的一个月内,以后各年度的申请维持费应当在每年的4.13~5.12的一个月内预缴。 申请人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申请维持费的,专利法规定应当给予一个滞纳期,但是在滞纳期内缴费的,要加收25%的滞纳金。申请维持费滞纳期从法律规定的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之日起算为半年。超过了滞纳期尚未缴纳或缴纳不足的,该申请被视为撤回。为了防止申请人万一遗忘缴纳申请维持费而导致申请被视为撤回,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对在应缴日期以后尚未缴费的申请人,专利局应当通知申请人缴纳申请维持费和滞纳金。这种书面的缴费通知一般在缴日期后2~3个月内发出。 申请维持费按照规定可以请求减缓。 4.请求提前公布 请求提前公布是申请人可以视情况选择的一项手续,它只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 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按正常程序应当在申请日以后满18个月才予以公布。公布以后申请人可以获得临时保护的权利,申请的内容将成为现有技术的一部分。申请人出于下列种种考虑,可以请求提前公布其申请。 (1)为了尽快将发明推向市场,寻找合适的买方,需要尽早公布发明内容。 (2)为了制止他人无偿利用其申请专利的发明,需要及早获得临时保护。 (3)在提出实审请求以前,获得一段尽可能长的时间来听取市场和公众的意见,以便定是否提出实审请求。 (4)通过请求提前公布其发明专利申请的内容,防止他人就类似发明获得专利。 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布的应当提交“要求提前公布声明”一式两份,并写明要求提前公布的申请的申请号、发明名称 …… 下一页>> 分页:[1] [2] [3] [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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