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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点子大王”何阳与原告夏虹钢各有说法 现不了它的价值,是我第一个站出来,证明知识可以致富。当时市场经济朝纵深发展,我成了一个信号,人们从中知道,点子也可以赚钱。可以说,从我之后,中国产生了咨询策划产业。这一点,媒体也充分承认了,当时《人民日报》在头版报道过我。后来我应各地邀请,巡回做报告,我敢说,中国历史上没有一个知识分子像我这样做过这么多报告、受过这么多领导接见的。 记者:这次事件对你来说很偶然吗? 何阳:是的。我原来搞策划,觉得与法律挺远的,没想到会碰上这种事。但要深究的是,究竟谁是受害者?谁把银川人民的700万钱给花了? 记者:你的公司注册资金只有30多万,你凭什么为夏虹钢的700万贷款担保? 何阳:凭我的个人名誉。银行认为我有能力把事情做好。这一点夏虹钢很聪明,他想利用我的名气,因为我一给夏虹钢作担保,媒体就会采访他。 记者:但《担保法》里没有个人名誉作担保这一条。 何阳:我以前对这问题认识也挺模糊的,但进来后学了《担保法》,知道有担保能力的人都可作担保,未必要有很多实物。我有担保能力,我本人就是无形资产,做一次报告就几万元。相信吗?即便现在把我放出去,银行还是相信我有担保能力的。我以前不怎么懂法,进来后把中国的法律读遍,还给许多犯人提供法律咨询呢。我进来前是经济战线的卫道士,出去后是法律战线的卫道士。 记者:听说你在法庭上情绪很激动,为什么呢?觉得自己很无辜? 何阳:不,我心理很不平衡。我一心想揪出腐败分子,却落到这种地步。他们还把我的钱(注:公安机关追回发还给夏虹钢的钱)扣了,私分了。按照刑诉法,法院判决前公安人员只能扣押财产,而不能认定为赃款。再说,我毕竟在看守所呆了445天,而且第一次经历这种场合。我在庭上只是想提出自己的看法,并没有扰乱法庭秩序。中国的审判方式太落后了,只能由法官指定发言,为什么不能像英美那样自由辩论呢? 记者:你觉得中国的法律会因你何阳一个人而改变吗? 何阳:但是目前的司法制度太落后了,我们应该为改变它而努力。比如说……(何阳的声音越来越大,引得一位男干警引颈探看,何阳很不自然地笑:这是我的队长,对我挺好的。) 记者:听说陈佩斯是你的铁哥们? 何阳:他们在瞎编。我从小在武汉长大,怎么会与陈佩斯穿一条开裆裤长大?但我认识他,不过我从不把陈佩斯、葛优当明 …… 下一页>> 分页:[1] [2] [3] [4] 《中国青年》杂志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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