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小心被“套”
代理服务的处理方式7.确定协商原则流程个体工商户、私企登记注册受理部门:市工商局及各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科)或工商所。
受理职责:受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受理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年度验照、对私营企业进行年度检验。
受理程序:核名
受理审核--核准(不予核准)--制卡打照--收费--发照--公告--统计受理时限:核准独资、私营合伙企业和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自收到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全部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个体工商户登记,独资、私营合伙企业以及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注册,自受理之日起,30天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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