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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专项资金扶持海归创业前期补贴十万
据珠海特区报报道,《珠海市留学人员专项管理办法》日前经珠海市政府批准正式出台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的《资助评审办法》和《资助跟踪管理办法》也同时施行。根据管理办法,留学人员在前期出资额超过100万元的,将一次性获得10万元的补贴。业内人士称,这项举措为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支持,将起到“磁场”的作用,激发留学归国人员在珠海的热情。
据悉,专项的申报对象是在珠海的留学人员,申报者须拥有技术水平较高的优秀,特别是那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具有产业化的发展前景。
专项每年纳入市财政预算,主要用于留学人员个人来珠海前期费用补贴(包括留学人员为做大、做强在珠海所创办的企业而从事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及留学人员带高新技术成果来珠海实施转化)和对留学人员在珠海实现产业化给予贷款贴息。
其中,前期费用补贴标准为:留学人员出资额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低于5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补贴;出资额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低于1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7万元的补贴;出资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补贴。贷款贴息的额度标准为:贷款利息总额低于10万元的,可全部给予贴息,但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贷款利息总额超过10万元的,则最多给予10万元的贴息。
珠海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主任刘斌博士介绍说,珠海市设立专项的举措在留学人员中反响很大,有助于“聚集高质素人才、发展高质量经济、建设高品位城市”,目前申报比较踊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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