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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委力推民资成风险投资主体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可望于下月正式出台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官员29日在合肥举行的中国中部科技创新与风险投资高层论坛上透露,从下月起,中央有关部门将相继出台系列配套政策进一步推动民间资本成为风险投资主体,以改变中国目前风险投资“外热内冷”的局面。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处长刘健钧介绍说,2005年11月,国家十部委联合出台了《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得到了市场积极响应。为了使这个办法更具有现实的操作性,国家发改委、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将陆续出台6个方面的配套政策。 刘键钧说,借鉴英、美等国的成功做法,中国将为风险投资企业制定一个比较适度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实行投资收益税收减免或投资额按一定比例抵扣应纳所得税。这项政策的具体方案国家发改委已与财政部、国家税务局联合制定完成,可望于下月正式出台。 其次,借鉴英国、以色列的做法,设立中央政府出资的各种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采取“让利于民”的原则参股扶持民间商业性风险投资。 第三,保监会、证监会也正在分别加紧制定保险、证券公司开展投资业务的管理办法。 第四,制定特殊政策允许投资公司向银行进行长期贷款。 第五,扶持发展区域性交易市场,拓宽投资的退出渠道。 第六,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允许国外自由进出中国投资领域的相关管理规定。 参与起草《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刘键钧说,风险投资是一种权利义务不对等的高风险投资行为,仅仅依靠市场去配置风险资本是远远不够的。以上6个方面的配套政策将做到成熟一个出台一个,“相信会为中国风险投资业创造一个比较好的政策支持环境”。 分析人士指出,这些政策的相继出台对于最近几年一直低迷的本土风险投资业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必将对本土风险投资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进而推动中国自主创新型经济的发展。 同时参与此次中国中部科技创新与风险投资高层论坛的香港理工大学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院长陈工孟介绍,数据显示,仅仅今年上半年就有几十家境外风险投资基金专门投资中国,的总量达到几十亿美元。而与此相对的是,国内风险投资机构由2000年超过400多家,下降到现在的不足100家,其中还有一些挂着风险投资的招牌,实际 …… 下一页>> 分页:[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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