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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开店不再"网开一面" 办证是大势所趋 北京市日前颁布《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新条例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也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公开其相关信息。《条例》共包括了信息化工程建设、信息安全保障、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六方面的内容。该条例一经公布,社会各方反响强烈。
办证是大势所趋
据悉,北京并非首个宣布网上开店必须在工商局登记的城市。江苏省南京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此前就已经作出规定,网上开店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南京市工商局的依据是1987年9月1日实施的我国《城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规定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市民,应当持户籍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登记后才能从事经营活动。工商局人士表示,不论是实体经济还是虚拟经济,所有以网络开店为职业或副业的人员,都应当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否则就是违法经营。
在上海,也有网商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的规定。据上海工商部门介绍,除转让个人物品外,从事网上商品销售,都必须要具备通讯管理局互联网的网站运营证,办理网上店铺的营业执照,与一般企业一样,要具备场地、资本、人员等基本条件,网上开店,必须有一个实体的经营场所进行核准,网上销售只能作为一种销售手段。
“门槛”下降带来负面效应
由于成本低廉,网上开店是不少自主创业者的首选。创业者选择网上开店,图的是省事、省钱、不开发票、不缴税。在目前国内的电子商务环境下 …… 下一页>> 分页:[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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