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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红顶商人的悲剧 22年前的一天,倾注曹继光无限希望和心血的“深圳市美芝电器公司”正式诞生了。
然而,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时期,美芝公司不可能成为名正言顺的私营企业,曹继光更没有私营企业家的优越感。为了生存和发展,美芝公司先戴上“红帽子”后,然后曹继光再反过来从挂靠单位深圳家用工业公司承包自己出资一手创办的美芝电器公司。
1984年12月,曹继光和深圳家用工业公司签订的《经济承包合同》,承包期内超额利润10%上交发包方,剩余部分30%留厂,70%归曹所得。到1986年承包期满,根据协议,曹继光将获取700万的巨额收入。也因此,《人民日报》、《深圳特区报》先后撰文称曹继光为“我国第一个公开的百万富翁”。
但是,由于缺乏法律保护意识,曹继光在公司任用安排上连出问题。1989年5月份,在美国考察期间由于发现商机,他决定设立海外分公司,并要求董事会延长其在美停留时间以便他集中精力将海外市场经营好。但如果这样的话,他就必须把国内业务必须委托给另外的人做。1990年2月6日,曹继光把一纸“代行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责,处理公司对内对外的事务”委托书交付给美芝副总张发能。
但是正是这个张发能,使用各种伎俩,先是造成曹继光“自动退党”假象,后又取代曹继光成为公司法人代表。
被取代了法人资格的曹继光则一直被蒙在鼓里。1991—1993年间张发能几次出国见曹继光都摆出一幅汇报工作的姿态,似乎仍愿接受曹的“海外遥控”。
1994年8月,曹继光返回深圳,方才知道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早已被取消。他11月22日,满腹疑惑的曹继光不得不发出“撤销委托授权声明书”,宣布1990年2月对张发能的委托作废。但张发能却开会宣布“开除曹继光”。美芝自此陷入乱局。
1995年初,政府工作组进驻美芝,同时深圳市审计局对美芝公司开始进行全面审计。随着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的展开,曹继光 …… 下一页>> 分页:[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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